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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後的錢潮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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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後的錢潮與風險

作者: 黃丙喜
出版社: 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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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北京市有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的奇景,在前門步行街上,樹有一樁繪有二十一條「禁令」的告示牌,除了「禁止行車、禁止亂丟垃圾、禁止吐痰」等大家熟悉的標誌,還有禁止滑輪、禁止雜耍、禁止算命占卜等不一而足的標示,不只看得眾人霧煞煞,就連站在旁邊的保安也說不清楚,只得一個勁兒苦笑。

  禁止令看似小事,其實它也是法令的縮影。中國大陸的一大特色是法令繁多,罪名也常常十分奇特,光是經濟犯罪一項就有七十餘條,其它在金融、匯款、證券交易及稅務方面,更存在著許多你在資本主義國家想都沒想過的罪名。你一個不小心就會誤踩它的紅線,讓你身陷煩惱、焦躁、不安的行政或司法的纏訟之中。

  本書是以企業到大陸投資經商的三個階段:一、公司設立;二、公司營運;三、公司撤資為橫軸,然後再以其間至於關鍵,也經常使企業家中箭落馬的虛假出資、行賄、虛假實告、串通投標、逃匯、偷稅、內幕交易等廿餘項罪名,以及主要的民事訴訟案件類型為縱軸,經由典型案例、法律評析、專家建議與問答,提供大家法律及實務兼具的參考手冊。

本書特色

  人在天堂,錢在銀行;人在監獄,錢在公行,都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本書是一本實用的外商企業在大陸經商的法律手冊,經由實際的法院判例及簡明的專業解析,讓您深切瞭解中國與政商、投資、稅務、勞動、智財及金融等營運相關的重點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身陷囹圄,終身遺憾。

作者簡介

黃丙喜

  美國杜蘭大學MBA、羅格斯大學DBA、美國國務院IVP訪問學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東帝士集團投資本部副總、太平洋集團行銷本部總經理;經建會、經濟部、國科會專案顧問。現任誠瑞開發董事長,協助政府機構與大型企業規劃政策議題及處理危機事件,兼任台灣科技大學管研所、南洋理工大學商研所與歐洲大學管研所客座教授。著有《速讀大陸內銷法》、《企業、政府與社會》、《動態危機管理》、《山寨風暴》等書。

方立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師、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顧問,專長台資企業於中國大陸投資之相關民商法律事務。目前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兩岸經濟法律相關議題的博士後研究,熟諳國際雙邊經貿法律領域。

韓宇

  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委員會委員、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北京三元食品公司獨立董事。長期在大型國有企業擔任首席法律顧問,專長投資、合作、併購的商務談判等非訴法律事務。


目錄

第一章 前進中國的第一道法律習題
  制度為商業制定遊戲規則。經濟學家都認同制度對一國發展經濟的重要性,但對什麼是制度?存有很大的分歧,不過歸根究柢制度基本上關乎法治。

第二章 企業設立階段就不能冒的疏失
  你別高高興興出資,在中國註冊申請公司,就誤將台灣或外國的企業設立、資本登記及董監治理等制度橫的移植過去,結果莫名其妙地開始置自己於中國法律的險境。

第三章 侵害職工勞動權益:緊張的新問題
  富士康勞工十三跳顯示中國勞動條件及社會環境又到了一個新的轉折,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問題涉及層面並不簡單,是你在中國經商必須慎重面對的第二道關卡。

第四章 違反知識產權:山寨風潮的背後
  侵害知識產權是中國近年成長最為快速的刑事法律案件,中國從世界工廠轉為世界市場後,必須重視的首要工作就是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五章 經營商場的紅色警戒
  擾亂市場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經濟管理法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國民經濟的一類犯罪行為,它也是中國政府近年列入嚴打的對象。

第六章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從事危害國家對貨幣、外匯、有價證券以及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和保險公司管理的活動,破壞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至於賦稅部份則為逃漏稅。

第七章 管理民事訴訟的法律風險
  經商中難免產生過失行為,特別是業務或職業疏失所導致的侵權、損害賠償等,經常引發集體訴訟等民事行為,不能輕忽。

後 記 前進中國的另類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