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法角度觀看宗教立法,探討如何由法律之建構,保障宗教自由。
◎宗教犯罪時有所聞,本書闡述國家保障人民實質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觀點。
◎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主,兼採文獻分析法以及歷史研究法,完成綜觀的視野。
◎兼採保護宗教社會「包容」之價值觀,對現行宗教行政管理法制提出新建議。
自古至今,「宗教」為人類社會中不可或缺之精神糧食,提供心靈上之支柱,臺灣地區亦不例外。我國擁有400年豐富、多元之歷史發展,宗教信仰亦呈現「包容」之價值體現。然而,自1996年起,「宗教犯罪」之事,時有所聞。令吾人開始反思,國家是否有修改或另立新宗教法之必要,以保障人民之實質宗教信仰自由。
綜觀我國現行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僅訂有「監督寺廟條例」,規範佛教、道教相關之寺廟登記事務。惟在司法院釋字第573號解釋作成後,「監督寺廟條例」被大法官認定違反「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宗教平等」之原則。進而,本文認為,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完善建構,實屬必須。
是以,本文以「基本原理」、「行政組織」、「行政權限」、「行政救濟」、「行政監察」所建構之「行政法五大架構」為主要研究方法,兼採文獻分析法以及歷史研究法,藉保障人民實質「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保護宗教社會「包容」之價值觀,進而對現行宗教行政管理法制提出重新立法之建議,期待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建構,更臻完善。
作者簡介
邱子宇
現職: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法律組 博士生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助理研究員
作者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範圍與限制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架構
第二章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基本原理
第一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建制背景
第二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國際面向
第三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法治主義
第四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協作與參與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組織
第一節 行政組織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層級結構
第三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人事體制
第四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組織經費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權限
第一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調查
第二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計畫
第三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立法
第四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處分
第五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裁量
第六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程序
第七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指導
第八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契約
第九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賞罰
第十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救濟
第一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陳情請願
第二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訴願
第三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訴訟
第四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國家賠補償
第五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違憲審查
第六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公民投票
第七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行政監察
第一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外控監察
第二節 我國宗教行政管理法制之內控監察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第二節 研究建議
參考文獻
附錄